【圆明网】吉林德惠市善良农妇王兴香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病都不治而愈。在1999年7月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王兴香女士被绑架七次、非法抄家四次,被非法判刑九年,饱尝了酷刑折磨。现年61岁的王兴香女士在2015年5月底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大师于1992年5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修心为本,努力提升道德水平、思想境界,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1992年—1997年,中国就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至今已弘传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书籍被译成40多种语言出版发行并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李洪志大师和法轮大法获得各国政府各类褒奖、支持决议案和信函超过3000项。
王兴香女士一九九七年九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做人的道理,遇事向内找,修心向善。修炼不到半年,身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困扰她多年的疾病神经衰弱症、肝郁气滞、胃病、咽喉炎、肩周炎、偏头痛、晕车呕吐等病都不治而愈了,走路一身轻,走多远都不累,干起活来轻松愉快,每天乐呵呵,家庭更和睦,家人都知道法轮大法好。
在江泽民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王兴香女士深受其害。下面是王兴香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在北京遭烟火烧等折磨
第一次被绑架是2000年8月份(日期记不清)某日下午,我在德惠市居民区挨家发传单,被德惠市惠发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张庆春、毛春生非法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教功录音带。
第二次被绑架是2001年7月20日,我和同修谭中秀上北京打横幅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挽救被江泽民谎言毒害了的众生。谭中秀走向天安门打横幅,在金水桥我面对过往群众打出“法轮大法是正法”横幅,喊出:“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的心声。然后我看见3、4个警察凶残的拳打脚踢迫害谭中秀,把她打得头发散乱、面色苍白喘粗气,我严厉制止警察行恶,不要打她,她是好人,你们为什么要打人哪?有个警察发现我身上带的横幅,不容分说强行把我俩拖上警车,绑架到北京市昌平看守所,下车后把我们分开。五六个警察围攻我,伪善地说:告诉我们姓名、住址好送你们回家。我微笑着说:“我能来就能回。”“你们不要迫害法轮功、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教人向善道德回升,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善恶有报是天理啊!”有的警察明白了真相默默而去。
因为不报姓名住址,我被非法关押六天(这六天绝食反对迫害),就在第六天下午,有七八个警察疯狂扑我而来,有一个警察抢走我的手表在一个桌子上凶狠摔碎,想用酷刑“上大挂”迫害我。当恶警七手八脚费了很多力把我吊起来了,我心里说:他们挂不住我。果然奇迹出现了,两只胳膊上的绑绳渐渐松落下来,恶警惊呆的说:“怎么绑不住她?”他们连拖带拽又强行把我按倒在桌子上趴下,毫无人性把我上衣拽过头顶蒙脸,使整个后背露出,恶警就用烟火烧,我没有感觉,不知道他们在干啥。过来一会就听见:她怎么不怕烧?话音刚落,他们又强行把我拖到一个椅子上,抻胳膊的、拽腿的、拖鞋的残害我,他们用皮鞋后跟抽打我的小腿骨和双脚。当时我的双脚面就被打成了青一块紫一块的,两腿被打的通红胀胀的发麻。
40多警察围困、砸门、抄家
第三次非法抄家是在2003年3月6日下午6点多钟。原德惠市公安局长王成森亲自出动带领武警大队警车、刑警大队警车、消防队带着云梯和撬门工具,总共有40多人,乌云密布的把我家团团围住,造谣说我家有外地法轮功学员,妄图破门破窗非法抄家,警察凶恶砸门声把我家里的人都吓懵了,我知道外边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心的邻居及时叫我丈夫回来,才免去警察破门破窗而入。恶警蜂拥闯进屋里强盗般的到处乱翻,吓得我五岁的小外孙趴在床上一动不动用被把头蒙上了。这些恶警什么也没翻到,随后就审问来我家串门的人(我三大姑姐和没过门的儿媳),吓得她俩心慌意乱、脸色苍白。我丈夫精神备受摧残,着急上火,一度晚上睡觉失眠,耳朵嗡嗡作响。
胳膊被捏成粉碎性骨折、非法判刑9年
第三次绑架是2004年3月24日。我和王国华、朱宏在德惠市郭家镇向阳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郭家镇派出所警察伙同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张庆春、毛春生绑架,非法关押在德惠市拘留所迫害。3月27日王国华被政保科张庆春打的眼睛充血、面红耳赤、头发散乱;月末又用黑塑料袋套头,强行坐老虎凳刑讯逼供疯狂迫害王国华。
2004年3月29日下午,德惠市刑警大队刘文利在江泽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邪恶教唆下,在恶警王成森指挥下,在德惠市拘留所警察张德林办公室里,良心泯灭的刘文利疯狂迫害我,根本不听真相,有意把我胳膊拽脱臼,凶残的把我左胳膊捏成粉碎性骨折,顿时疼的我双手发抖,心脏抽搐,不能说话。据说拘留所马上戒严,怕消息外传。
傍晚六点多,拘留所长吴得增伙同政保科杨艳秋等警察又非法把我押送到长春市劳改监狱迫害。经狱医拍片照相确认是粉碎性骨折。狱医说交5000元钱住院费,吴得增马上交钱。我不同意住院。吴得增伪善的说你就安心住在这把胳膊治好,然后慌忙离去。狱医王大夫给我伤残的胳膊打上连子、绑带,腾护士给我拿来药让我吃。我告诉她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按真善忍标准做人,身体素质特别好,早已断绝了医和药,我伤残是警察所为也不是病,你放心只要我炼法轮功很快就会恢复原状,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非常好。这是众所周知的。腾护士笑着说:“好,你就炼,共产党白给的药不吃你真傻”。我把消炎药给了同监室的病人,其他的扔垃圾桶里了。七天拍片照相肿胀的胳膊恢复正常,到了十四天拍片照相时大夫高兴的说:“你胳膊伤口全愈合了”。第三次拍片照相大夫说恢复非常好。我要求出院,主治医生王大夫和腾护士让我签字以后有什么不良后果自负,我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以后不会有不良后果。我与他们签了字据同意出院。
据说德惠市原公安局长王成森心里恐慌,怕我告他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其实所有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如不醒悟后果是可悲的。
2004年12月20日,德惠市公安局、六一零,伙同法院非法判处我有期徒刑九年,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女子监狱迫害,我遭遇了八年多的非人折磨,饱受牢狱之苦。
在监狱遭受的种种酷刑
长春市女子监狱所谓的“教育监区”就是一个人间的炼狱,三楼、五楼、小黑屋是专迫害法轮功学员场所,控告人尝尽了酷刑迫害之苦。
一、关小黑屋:2004年12月23日被非法关小黑屋禁闭。本月29日只因我说一句在新的一年里我要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大贪污犯杨慧说我在宣传反动历史,汇报给所谓的“教育监区”队长曹宏。曹宏唆使无期徒刑刘春洋上绳束缚我。我被绑在床上束缚一个多月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2005年7月仅因我说按真善忍标准做人没有错,再一次被关小黑屋上绳迫害。7月的小黑屋闷热,我每天都是汗水洗面,上衣和后背总是湿乎乎非常难受,包夹心不顺就骂人,经常拿我出气,真是度日如年!
二、不让睡觉:每天晚上不到11点不让睡觉。四个包夹刑事犯看着我,不准跟别人说话、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包夹伙同所谓的“帮教”聚在大厅攻击我、诽谤法轮大法,侮辱我的人格。所谓“帮教”是赵桂凤、马也驰、严华伟、邵玲、王丽,包夹是杨慧、刘春洋、史传侠、李冬梅、马研、汪秀芳、周百凤、姜秀英,主要负责人:队长曹宏、倪笑宏、张淑玲,管教:郭侠、刘明华。
三、上抻床:2006年7月仅因我信仰“真、善、忍”,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执迷警官曹宏指挥无期徒刑犯刘春洋等四个刑事犯上抻床升级残害于我、我被她们强行腾空抻起时,高喊:法轮大法好!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刘春洋气急败坏用毛巾堵我的嘴,用吃饭的铝勺撬牙,唆使王丽新、史传侠(刑事犯包夹)用胶带封口、刘春洋恶意用毛巾把嘴唇擦起打泡红肿很长时间(后期吕干事给买药膏——红霉素)。丧失人性的刘春洋又把棉被压放在我身上,这样一来全身的重力就落在手腕与脚腕上,很快手与脚都肿起了,时间一长就肿成紫黑色。哪个人都难以承受抻床迫害,我的双脚腕与手腕留下的伤疤就是实证。被这种酷刑迫害致伤的法轮功学员黄亚君,双脚腕上留下很深的伤痕,而且她被这种酷刑折磨的精神不正常(农安县人,现已出监)。松原法轮功学员项丽杰被这种酷刑迫害致残,一只胳膊抬不起来,现在还住在长春市女子监狱医院。法轮功学员孙艳侠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陈淑琴被长春市女子监狱迫害致死。这些悲剧都是江泽民一手导致而成,给控告人精神造巨大伤害。
四、坐小凳:2007年5月2日,队长曹宏教唆刑事犯四个包夹严管我一个人,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买生活用品,在五楼强行坐小凳迫害,要求双手放在膝盖上,腰不许随便活动,必须挺直的一个姿势坐着,稍动一动就打骂我,每天早晨5点起床一直坐到晚上11点,(每天坐18个小时)在五楼坐小凳28天,夏天五楼热,冬天五楼冷,6月1个包夹刑事犯马研她们热的受不了。又把我调到三楼迫害。
五、死人床:死人床是平面光板床,人躺死人床身体受伤,我被残害生了褥疮,在腰的下半部烂的很深一个洞,6月的天气很热,我的伤口也在恶化。他们又换一种方式迫害我。
六、上绳束缚:所谓的“帮教”孟庆玲、刘冬慧伙同刑事犯(包夹)李冬梅、江秀芳,强制让我趴在床上,以晾伤为名侮辱我的人格尊严,白天强制往伤口上抹药,上完药不让提裤子露着屁股羞辱我,晚上睡觉不让侧身,强制爬床,而且包夹李冬梅用绳子把我双腿绑在床上,李冬梅、汪秀芳看着,每天晚上11点过后才让睡觉。8月份晚上很冷,但包夹不让盖被。我遭遇两个多月趴床上绳束缚非人的折磨,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摧残。
七、体罚:2007年9月份,在四楼因为不顺从所谓的“帮教”说教,又遭受“体罚”折磨。“体罚”就是站军姿,每天早晨5点起床开始站到晚上11点,每天要站18个小时,这种迫害40天,腿和脚站成紫黑色,两腿站的头不会回弯,用脚跟走路。后来被折磨的几乎不能走路才罢休,给控告人身心造成极大痛苦。2007年年末大队长曹宏调离监区。
八、奴役:2008年12月被迫害出工劳动,新调来的队长张淑玲拍着我肩说:“我相信你能干活。”其实又是一种变相迫害,每天要干13个小时的奴工(和厂家订购做服装),完不成任务还要加班加点。在劳动车间我干零活,活不少干但工分不多给,目的是不让回家,2001年减刑时因为我不写五书,所以不让我回家。我去了专管减刑队长办公室问倪笑宏,我不写五书就不给减刑,是哪条法律规定的?我是为真理而来,说法轮功是×教不妥!“法轮二字是佛家专有名词,任何百科全书里找不到”。当时倪笑宏正在翻着减刑表,头也没抬说了一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很忙你回去吧”。第二天管教郭侠把我叫到她办公室问我法轮功是不是×教?我看着她的眼睛心里发着正念告诉她不是×教,她威胁说:“我想对你采取措施你有什么想法吗”?我说:“你想采取什么措施”。我们双目对视着。突然她说:“你先回去吧,我还没想好”我心里一直在发正念,彻底清除迫害大法的一切邪恶。
2012年3月24日我结束牢狱的八年多非人生活,被家人接回。
又四次被绑架、抄家
第四次被绑架。2013年11月份我和于淑芬在德惠市庆客隆超市附近给世人讲法轮功真相,发台历,发我们告诉未来告诉世人大法的美好,被人诬告,被德惠市惠发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照相搜身。因我不报姓名、住址,正念闯出回家。
第五次被绑架抄家。2013年12月5日,在白云松家被德惠市“六一零”、国保大队葛旭全、娄兴岩、胜利派出所警察绑架。白云松、刘风云、张金海同时被绑架关押在德惠市拘留所。恶警抢走白云松家电脑笔记本一台、复印机一台、切割机、台历、抢走所有大法书、师父法像,给白云松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随后非法抢走我家电脑笔记本一台、刻录机,抢走所有大法书,非法抄走师父法像,抢走收音机、mp3,抢走大法资料光盘,台历。
第六次非法抄家。2014年12月23日,德惠市“六一零”国保大队葛旭全伙同德惠市胜利派出所警察非法闯进我家象强盗一样,未经本人许可,强行录像到处乱翻非法搜查,抢走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大法资料、音像光盘、电脑笔记本、收音机、mp3,给我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经济上再次造成损失。这次非法抄家时,王兴香不在家。
第七次绑架。2015年5月25日上午,在德惠五道街给世人发神韵光盘,告诉世人法轮大法的美好,被德惠市国保大队葛旭全、娄兴岩跟踪、绑架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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